1.在科主任的領導下,負責本院的臨床檢驗工作。
2.收標本時,嚴格執行查對制度,標本不符合要求,應重新采集。對不能立即檢驗的標本,要妥善保管。普通檢驗,一般應于當天下班前發生報告。急診檢驗標本,隨時做完隨時發生報告。
3.認真核對檢驗結果,填寫檢驗報告單,作好登記,簽名后發出報告。檢驗結果與臨床不符合或可疑時,主動與臨床科室聯系,重新檢查。發現檢驗目的以外的陽性結果應主動報告。院外檢驗報告,應由主任審簽。
4.定期檢查試劑和校對儀器的靈敏度,定期抽查檢驗質量。
5..積極配合醫療、科研,開展新的檢驗項目和技術革新。
6.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,做好登記、統計和消毒隔離工作,正確使用藥品、試劑和器材,經常檢查、校對儀器設備,嚴防差錯事故;
7.負責檢驗藥品、試劑、器材的清領、保管以及試劑的配制、制備;
8.負責院感的細菌培養工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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