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科主任領導和主治醫師指導下,根據工作能力、年限,負責一定數量病員的醫療工作。擔任住院、門診、急診的值班工作;
二、對病員進行檢查、診斷、治療,開寫醫囑并檢查其執行情況及必要的檢驗和放射線檢查工作;
三、書寫病歷:新入院病員的病歷,一般應在病員入院后24小時內完成。負責病員住院期間的病程記錄,及時完成出院病員的病案小結;
四、向主治醫師及時報告診斷、治療上的困難及病員病情變化,提出需要轉科或出院意見;
五、住院醫師對所管病員應全面負責,在下班以前,作好交接班工作;
六、參加科內查房。對所管病員每日到少上、下午各巡診一次。科主任、主治醫師查房(巡診)時,應詳細匯報病員的病情和診療意見;請他科會診時,應陪同診視;
七、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,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各種重要的檢查和治療,嚴防差錯事故;
八、認真學習、運用國內外先進醫學科學技術,積極開展新技術、新療法,參加科研工作,及時總結經驗;
九、隨時了解病員思想、生活情況,征求病員對醫療護理工作意見,做好病員的思想工作;
十、在門診或急診室工作時,應按門診、急診工作制度進行工作;
十一、堅持因病施治,規范醫療服務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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