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科主任領導和主治醫師指導下,根據工作能力、年限,負責一定數量患者的醫療工作。擔任住院、門診、急診的值班工作。
2、對患者進行檢查、診斷、治療,開寫醫囑并檢查其執行情況,同時還要做一些必要的檢驗和放射線檢查工作。
3、書寫病歷。新入院患者的病歷,一般應在患者入院后24小時內完成。檢查和改正實習醫師的病歷記錄,并負責患者住院期間的病程記錄,及時完成出院患者病案小結。
4、向主治醫師及時報告診斷、治療上的困難以及患者病情的變化,提出需要轉科或出院的意見。
5、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應全面負責,在下班前作好交班工作。對需要特殊觀察的重癥患者,用口頭方式向值班醫師交班。
6、參加科內查房。對所管患者每天至少上、下午各巡診一次。科主任、主治醫師查房(巡診)時,應詳細匯報患者的病情和診療意見。請他科會診時,應陪同診視。
7、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,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各種重要的檢查和治療,嚴防差錯事故。
8、認真學習、運用國內外的先進醫學科學技術,積極開展新技術、新療法,及時總結經驗。
9、隨時了解患者的思想、生活情況,征求患者對醫療護理工作的意見,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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